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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和做账程序
2014-04-02 13:43:00   来源:翰飞会计培训   评论:0 点击:

1、什么叫一般纳税人2、最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4、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5、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一、什么叫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凡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都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3.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4.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5.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6.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第4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7.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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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最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⑴、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来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
      ⑵、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 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 12 个月计算): 
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 实收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按照地方政策而定)。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北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上海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四、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1.一般纳税人可以可开专用发票 (即可抵扣发票), 增值税发票(17%);
  2.一般纳税人的财务、税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人员要求高,可以减少经营风险、涉税风险;
  3.一般纳税人可以证明公司的实力,能与更大的公司合作,通常大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因此生意容易做大;
  4.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票可以抵扣,税负比较合理,毛利低一点的生意也可以做,因此生意也容易作大。

  五、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申请程序流程)?

  1.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5、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2.领取、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或粘贴相关资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后,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及书面申请提交受理国家税务机关。
  3.核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1)纳税人提交的证件、资料齐全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受理机关报县(区)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
  2)税务机关自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批,向纳税人核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在税务登记证副本左上角加盖“暂定一般纳税人”章。
  3)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初审时必须指派至少两人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并据实写出调查报告,税政部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后应派人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
  4)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受理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5)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应通知申请人并退回所有申请资料。

      六、一般纳税人的做账:

    1、进项税额的核算
  (1)企业购进材料、商品等: 
  借:材料采购等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2、销项税额核算
  (1)企业向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等 
  (2)企业购进的商品用于本企业营业活动,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应缴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等 
  3、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1)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改变用途,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 
  借:在建工程(或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库存材料等盘亏,按规定应转作“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其进项税额也应相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科目,
  其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原材料等 
  (3)企业按规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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