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注意事项
2012-11-22 10:28:57 来源:翰飞会计培训(www.hanfeikj.com) 评论:0 点击: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取得合格成绩后考生必须在本年度内通过网上申领证书,否则过期成绩作废;
提醒广大考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必须年底前申领证书
内蒙古会计网编辑部敬告并提醒广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财会【2012】140号)文件规定: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取得合格成绩后考生必须在本年度内通过网上申领证书,否则成绩作废。
请考生特别注意:
1、考试成绩合格后,不能坐等财政局给你发证,需要你从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申领证书;
2、申领证书时同时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交申请后需要持身份证、学历证、网上打印的申请表原件到考区财政局会计科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期限一般为提交申请的一周之内,最长不得超过15天;
3、2012年度考试合格考生,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申领证书,过期网路将自动关闭,不能再进行申领,所有考试成绩自动作废。
4、2012年度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如果2012年度考试有不合格的科目,2013年考试时所有科目都需要重新考试。
特此提醒
内蒙古会计网编辑部
2012年11月22日
2012年11月22日
说明:因相关考试政策和内容不断调整和变化,翰飞会计培训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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