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仙临镇“四规范”加强村级会计工作管理
2014-05-12 10:49: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南溪区仙临镇成立由财政、纪委、三资托管组成的村级财务审计组,从四规范入手,每季度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南溪区仙临镇成立由财政、纪委、三资托管组成的村级财务审计组,从“四规范”入手,每季度对23个村(社区)财务会计进行逐票审计,将村级收支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规范村干部报酬。严格执行村社干部报酬发放标准,并加强对村干部补贴、奖金、会议补助等发放的检查,对擅自提高发放标准的,由镇纪委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收回。
二是规范村级非生产性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变相招待及费用转嫁,对村级非生产性支出根据村规模的大小实行限额控制。
三是规范工程款支付。凡是村级工程合同都报镇财政所备案,工程款的支付按照所签订的工程合同规范执行,超合同价支付的必须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工程款未按规定开具正式发票的一律不予以支付。
四是规范村级财务定期通报制。审计组每季度对各村财务运行情况通过审计出现的问题逐村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村认真抓好整改。
一是规范村干部报酬。严格执行村社干部报酬发放标准,并加强对村干部补贴、奖金、会议补助等发放的检查,对擅自提高发放标准的,由镇纪委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收回。
二是规范村级非生产性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变相招待及费用转嫁,对村级非生产性支出根据村规模的大小实行限额控制。
三是规范工程款支付。凡是村级工程合同都报镇财政所备案,工程款的支付按照所签订的工程合同规范执行,超合同价支付的必须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工程款未按规定开具正式发票的一律不予以支付。
四是规范村级财务定期通报制。审计组每季度对各村财务运行情况通过审计出现的问题逐村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村认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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