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14-04-29 09:44: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14-03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估计变更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的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会计估计变更后,在现在固定资产基础上,不考虑
其他因素的影响,预计公司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公
司)较原会计估计条件下每月增加其折旧费用 9,079,986.10 元,年增加折旧费
用 108,959,833.20 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年利润总额影响数为-92,081,955.04 元。
一、概述
新特能源公司房屋建筑物原折旧年限为 40 年,机器设备原折旧年限为 20
年。新特能源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化工类、电厂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由
40 年调整为 30 年,将化工类设备折旧年限由 20 年调整为 14 年。
201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
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该项议案同意票 11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会计估计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新特能源公司属化工行业及光伏行业,为更加合理、公允、恰当地反映新特
能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
近,新特能源公司与光伏、化工行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
对标。新特能源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调整如下: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 别 变更前折旧年限 变更后折旧年限 预计残值率(%)
化工类房屋建筑物 40 年 30 年 5.00
电厂房屋建筑物 40 年 30 年 5.00
化工类设备 20 年 14 年 5.0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
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在现在固定资产基础上,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4 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情况影响如下:
单位:元
对特变电工合并 对特变电工合并
变更前应计提折 变更后应计提折 会计估计变更需
项 目 原 值 报表中股东权益 报表中利润总额
旧额 旧额 要调整的折旧
的影响 的影响
化工类房
1,380,600,174.40 32,789,254.16 44,483,480.32 11,694,226.16 -9,882,790.52 -9,882,790.52
屋建筑物
电厂房屋
500,000,000.00 11,875,000.00 15,900,423.72 4,025,423.72 -3,401,885.60 -3,401,885.60
建筑物
化工类设
4,099,400,218.30 194,721,510.20 287,961,693.52 93,240,183.32 -78,797,278.92 -78,797,278.92
备
合 计 5,980,000,392.70 239,385,764.36 348,345,597.56 108,959,833.20 -92,081,955.04 -92,081,955.04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行业
相关规定及公司子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制度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及子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是根据行业相关规定及公司子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企业会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制度的规定,未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
映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
营。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制度
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
了审核,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XYZH/2013URA3059《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明细表之专项审计报告》,认为:新特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折旧年限变更明细表已经
按照《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企业会
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固定资产折旧的提计情况以
及变更会计估计可能形成的影响。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特变电工股份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明细表之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9 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备文件
(一)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特变电工股份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明细表之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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