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女会计将500万资产借给前同事被起诉
2014-05-08 10:06: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34岁的倪某是太仓人,据其交代,她是在2011年11月份进入常熟的这家受害公司担任出纳会计一职的。2012年2月份,倪某开始负责该公司所有银行承兑汇票的保管、支出和托收等银行业务。倪某收入不错,生活虽不算阔绰但也还幸福。本来,倪某是决计不会有涉险犯法的想法的,可这一切自她再次遇到老朋友夏某开始就彻底改变了。
48岁的男子夏某是倪某在太仓工作时的同事,两人当时是很要好的朋友。2012年夏天,倪某在回太仓老家时碰到了夏某,于是两位多日不见的朋友就聊了起来,在闲聊间,夏某了解到了倪某的工作性质。当时,夏某正好资金周转困难,于是此后一段时间,夏某便频频向倪某示好,和倪某益发热络起来。不出几日,夏某便找到倪某提出要她“拿些”公司的承兑汇票借给自己的非分要求,倪某起初听到夏某这么说,就知道他所说“拿些”是要犯法的,便拒绝了夏某。但夏某一再保证自己只是一时资金周转困难,很快就会还给倪某的,于是倪某便犹豫了。
夏某见倪某犹豫不决,就使出了“撒手锏”——国庆长假,夏某约倪某喝茶,并送给她一只名贵女式手表,夏某随即暗示倪某自己一直把倪某当好朋友,不会让她吃亏的。于是在人情、金钱的糖衣炮弹围攻下,倪某终于放下了心理防线,从2012年10月中旬开始,倪某先后20多次从公司的保险箱里拿出银行承兑汇票给夏某,金额共计人民币500万元左右。而倪某也因此得到夏某给予她的“好处”,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
倪某本来以为借给夏某的银票,夏某只要及时还上,就神不知鬼不觉地不会出事了。可谁知,半年过去,倪某一再催讨,夏某也只还出了200多万,眼看公司好像已经看出点端倪了,倪某急坏了。她跑去和夏某商量,夏某称实在还不出,但有办法可以先骗过公司。于是倪某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按照夏某的计划伪造了假冒的银行托收凭证,做进公司账里,暂时骗取了公司的信任。但是,由于银行托收后到账的期限只有一周的时间,过了期限公司发现收不到款项,就联系银行,最终,倪某和夏某的事情还是败露了。
记者从常熟警方获悉,目前倪某和夏某已被常熟警方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很快将进入公诉阶段。警方提示,会计等财务工作人员是最容易涉嫌职务犯罪的主体之一,公司在招募此类工作人员时,应把人员的道德素质放在第一位,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法制意识的培养,并健全公司的监督管理机制,谨防此类犯罪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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