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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支付结算知识考点7
2012-12-10 14:35:06   来源:翰飞会计培训(www.hanfeikj.com)   评论:0 点击:

贵州201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支付结算知识(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单位日常活动中的结算可分为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两大类。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三票一卡”是指汇票、本票、支票三种票据和信用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
  典型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
  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 概念 基本规定
支付工具 汇票 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其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付款方式包括: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
本票 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和收款人。付款方式只限于见票即付。
支票 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其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
信用卡 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其基本当事人包括银行、持卡人和商户。
结算方式 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包括信汇和电汇两种。
托收承付 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使用该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千元。
委托收款 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凡是与支付结算的各种结算方式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定都是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支付结算的政策性文件亦是当事人进行支付结算活动必须遵守的规定。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需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存款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
  (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重点)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按照《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的要求,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例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例如,¥107 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例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例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例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7.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重点提示】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另外,票据出票日期的防变造规则一定要牢记。
  【例题5•单选题】在填写票据的出票日期时,下列各项中,将2月12日填写正确的是( )。
  A.贰月拾贰日   B.贰月壹拾贰日
  C.零贰月拾贰日  D.零贰月壹拾贰日
  【答案】D
  【例题6•单选题】某单位于2003年10月19开出一张支票。下列有关支票日期的写法中,符合要求的是( )。
  A. 贰零零叁年拾月玖日
  B. 贰零零叁年壹拾月壹拾玖日
  C. 贰零零叁年零壹拾月拾玖日
  D. 贰零零叁年零壹拾月壹拾玖日
  【答案】D
  【例题7•判断题】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的,开户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
  【答案】×
  【例题8·判断题】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时,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可以使用繁体字。( )
  【答案】√
(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
  【重点提示】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注意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区别。
  【例题9•判断题】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
  【答案】√
  (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重点)
  所谓“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所谓“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重点提示】注意变造签章的行为属于伪造,而不属于变造。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重点提示】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绝对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例题10•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票据时,可以更改的项目是( )。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用途 D.票据金额
  【答案】C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重点提示】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三种情况;注意单位和银行的签章必须包括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而个人的签章是签名或盖章。注意“和”及“或”的区别。
  【例题11•判断题】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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