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上的会计:子公司财务总监的绩效考核
2016-03-01 20:45:26   来源:互联网   评论:0 点击:

子公司财务总监的绩效考核如何进行?如果进行设立KPI进行绩效考核

导读
 
子公司财务总监的绩效考核模式是母公司规范子公司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的重要手段。子公司财务总监宜于两维考核,即分由子公司与母公司对其制定、下达KPI,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是兑现其绩效薪酬的依据。子公司财务总监绩效工资的兑现既要体现经营团队负责的理念,又要契合其双层身份的特质。
 
现今大的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管理都采取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委派制或聘任制。因为集团公司有控股地位,子公司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往往都由集团高管兼任,名义上子公司的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向董事会负责,但实质是对集团总经理、财务总监负责。单就财务总监来看,其工作可以视同向母公司财务总监与子公司总经理双向负责。从这一实质来看,子公司财务总监的职责是有别于集团总部的财务总监的。因职责与负责对象不同,对子公司财务总监的绩效考核模式就有其独特性,方式、方法也应有所差异。
 
一、绩效考核的模式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财务总监的选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特殊之处在于他的聘任实体实质上是母公司(聘任的决定权更多取决于母公司的财务总监),子公司董事会只是履行形式上的聘任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子公司财务总监的工作就需要对子公司总经理与母公司财务总监双方负责。子公司总经理与母公司财务总监很自然地就成了子公司财务总监的考核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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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笔者曾经任职的SH药业、华为技术、中国WX等集团公司为例,它们对子公司财务总监绩效考核的方式各不相同:SH采用的是子公司独立考核模式,华为采用的是财经体系独立考核模式,中国WX采用母、子公司双维考核模式。
 
SH模式
 
将子公司财务总监完全等同于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年初确定财务总监的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年末再由总经理对标打分,确定财务总监的考核结果。这种模式实际是总经理全权考核财务总监,优越性在于有利于推进财务总监配合总经理工作,共同促进公司整体目标的完成,不足之处在于财务总监有可能为取悦总经理,对母公司赋予的监督职权不作为。
 
华为模式
 
子公司(地区部)财务总监由集团财经体系选派,子公司(地区部)总经理对财务总监的遴选与考核无话语权。这种模式等于将子公司(地区部)财务总监考核全部集中在总部财务部门和总部财务总监,有利于加强总部对子公司(地区部)的监管,不足处在于割裂了财务总监与子公司(地区部)的利害纽带。
 
中国WX模式
 
由母、子公司共同对子公司财务总监进行考核,双方各占50%的权重。考核结果70分以上为称职。子公司考核部分类似于SH模式,母公司考核部分由母公司财务总监给子公司财务总监下达KPI,年末逐项对标打分。中国WX模式实际是SH模式与华为模式的折中。
 
从子公司财务总监工作应双向负责的特质看,中国WX模式在理论上更严谨。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一个问题需要考虑,就是两大考核主体(子公司总经理与母公司财务总监)的权重比例。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经营状况的子公司,财务总监工作的重点是不一致的,譬如稳健发展期的子公司,财务总监更应该致力于协助总经理完成经营目标;管理粗放的子公司或陷于经营困境的子公司,财务总监可能需要更积极地履行监督职能。也就是说,两大考核主体对子公司财务总监的考核权应有所侧重,否则可能导致不能公正地评价其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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