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法律基础
2018-05-09 15:08:50   来源:贵阳翰飞会计培训   评论:0 点击:

为了能帮助更多零基础学员学习,翰飞会计培训特整理了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法律基础。
  • 法律基础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指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为帮助会计人员学法、用法,本书将对法律基础知识以及会计工作密切相关的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予以介绍。

  • 法和法律
  • 法和法律
  1. 法的概念。
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但人们对于法的概念的理解,古今中外并不一致。一般来说,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1. 法律的概念。
法律一词可以从狭义、广义两方面进行理解。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法”。但在某些场合,“法”又和狭义的法律同义,如《中华人民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我国历史上很长一段时期,把法称为律,如“秦律”“汉律”“隋律”“唐律”“明律”“大清律”等。近代才把法与律连用,称为法律。
在法学理论中,法和法律有时有严加区分的必要。法指特殊的规范体系整体,而法律则指法的渊源之一或泛指法的表现形式。本书对此并不加以严格的区分。

  • 法的本质与特征
  1. 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法只能是统治阶级的体现。但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而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它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法体现的也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这是法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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