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丢失应怎样补救
2013-05-22 12:08:08 来源:翰飞会计培训(www.hanfeikj.com) 评论:0 点击:
支票的记载事项有哪些,支票丢失后补救的三种方式(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支票丢失应怎样补救
一、支票的记载事项:
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与银行汇票区别,无收款人名称)。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共有六项内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一般是支票上已印好的“上列款项请从我账户内支付”的字样;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我国《票据法》规定了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这两项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一些不符合规定做法如支票填写不齐全就交付使用,支票收款人代为出票人进行填写等,一旦该支票丢失,将不受法律保护。
二、支票丢失补救的方法:
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补救,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如何挂失支票
1.有关规定
(1)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
(2)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予挂失,但付款单位可以请求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2.挂失程序
(1)向开户银行提交挂失止付通知书。
(2)经开户行查询支票未支付后,向法院申请催告或诉讼。
(3)向开户银行提供申请催告或诉讼的证明。
(4)开户银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完成挂失支付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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