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
2013-07-08 17:38:00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在平日会计工作中,我们可能会经常听到会计说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总之如果你是已经进入会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
   导读:在平日会计工作中,我们可能会经常听到会计说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总之如果你是已经进入会计行业的,那么我相信一般纳税人这个名字的概念你听得不少吧,那么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认定一般纳税的的标准是什么?怎样申请一般纳税人呢?
简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证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特点  
 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1]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法[1994]059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228号文件转发)对于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处理。(摘自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44号文件)

具体规定
 一、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视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59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228号文件转发)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未超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帐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法[1994]116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321号文件转发)  一般纳税人证明个体经营者符合条例第十四条所定条件的,经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批准,可以定为一般纳税人。(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条例》规定
  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的小企业,只要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具体条件为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在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单独建账核算并有专职财会人员,能按规定提供应税货物、劳务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资料。个体经营者,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时,亦应基本具备上述条件。(摘自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44号文件)
认定方法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2009新规定)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编辑本段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 
 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按照地方政策而定)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开户证明;  
 (2)特种转帐贷方凭证(与银行开户通知单账号一致)及入资单;   
   (3)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产权单位与租赁单位不一致的,要求产权单位写授权书,私人房屋附购房合同,产权证在办理中的须出具证明); 
   (4)房租发票;
 (5)外地法人、外地会计附暂住证; 
   (6)企业购销合同及供货证明贴印花税;  
   (7)公司员工上4或5险、8人以上、福利部门证明;
说明:
所有表格上所填写电话要求一律为座机电话和手机电话; 
②将法人身份证、其中任意一个股东的身份证、会计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企业公章、代码章  
 ③实地核查时要求法人、股东、会计在场;打印企业从开业到检查日的银行对账单一式两份,并准备会计帐薄和原始凭证;新办企业3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超过时限按照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处理;  
3、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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