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材料核算的有关案例讲解
2013-08-15 12:07:35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
由于支付方式不同,原材料入库的实际与付款的实际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一看是否验收入库;二看是否付款。验收入库通过“原材料”科目核算,尚未验收入库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以支票方式支付通过“银行存款”科目核算,以银行汇票等方式支付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以商业汇票方式支付通过“应付票据”科目核算,未付款则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1) 宏春股份有限公司A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500 000元,增值税额85 000元,对方代垫包装费1 000元,全部款项已用转账支票付讫,材料已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50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000
贷:银行存款 586 000
(2) 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
[例3-3]宏春股份有限公司购入B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1 600 000元,增值税为272 000元,对方代垫包装费2 000元,3月1日付款,但材料尚未验收入库,3月15日材料入库。
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时:
借:在途物资 1 60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2 000
贷:银行存款 1 874 000
材料入库时:
借:原材料 1 874 000
贷:在途物资 1 874 000
(3)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例子3-4]宏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月10日购入春雨公司原材料一批,其中货款1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17 000元、运费3 000元。发票已经收到,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当日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10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贷:应付账款—春雨公司 12 000
[例3-5]宏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月15日购入春雨公司材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月末发票账单尚未收到也无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暂估价值为200 000元。
1月宏春公司分录:
借:原材料 20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00 000
2月初做相反分录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00 000
贷:原材料 200 000
在发票账单未到也无法确定实际成本的情况下,期末应按照材料的暂估价值先入账,下个月期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收到发票账单后再按照实际金额记账。即对于材料已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的采购业务,应于期末,按材料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期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除、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
[例3-6]承[例3-5],上述材料于2月15日收到发票账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205 000元,增值税额34 850元,对方代垫保险费2 000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
借:原材料 207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850
贷:银行存款 241 850
(4)货款已经预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例3-7]根据与某钢厂的购销合同规定,宏春股份有限公司为购买C材料向该钢厂预付100 000元货款的80%,计80 000元,已通过汇兑方式汇出。
借:预付账款 80 000
贷:银行存款 80 000
[例3-8]承[例3-7],宏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该钢厂发运来的C材料,已验收入库。有关发票账单记载,该批货物的货款100 000元,增值税额17 000元,代方代垫包装费3 000元,所欠款项以银行存款付讫。
材料入库时:
借:原材料 10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贷:预付账款 80 000
银行存款 4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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