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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会计分录知识汇总精华大全
2016-06-22 16:10:32   来源:翰飞会计培训   评论:0 点击:

贵阳翰飞会计培训学校特整理了2016年会计分录知识汇总精华大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6、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
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
27、逾期未退包装物
借:其他应付款(没收的押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这部分没收的押金收入应交的税费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
29、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没收的押金)
贷:营业外收入—罚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0、出租、出借包装物报废
借:原材料(残料价值)
贷: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31、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月份终了,结转生产领用、出售、出租、出借所领用新包装物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借: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
输油输气成本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用红字登记
32、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低值易耗品等,以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核算。
33、一次转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借:有关科目
贷:低值易耗品
报废时,残料价值冲减有关的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等
贷: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34、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摊销时
借:有关科目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报废时,残料价值冲减有关的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
贷:有关科目
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
借: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
35、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借: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
输油输气成本
井下作业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勘探费用
委托加工物资
其他业务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
36、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送交半成品库的自制半成品
借:自制半成品
贷:生产成本
从半成品库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自制半成品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发出加工时
借: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
贷:自制半成品(库存半成品)
支付的外部加工费和运费等
借: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应按加工后的实际成本
借:自制半成品(库存半成品)
贷: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
37、工业企业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油气生产成本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8、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核算
采用进价核算的企业,购入的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
借:库存商品
贷: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
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结转销售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期末,应按所购商品的销售比例计算确定的与该商品相关的进货费用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待摊进货费用
39、商品流通企业商品发生溢余
借: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库存商品发生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
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的差额)
贷: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差额)
41、将委托代销商品发交受托代销单位
借: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42、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收账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同时,结转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43、收到受托代销商品
采用进价核算的
借:受托代销商品(接受价)
贷:代销商品款
44、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同时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46、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其他业务收入
47、支付给委托代销单位的代销款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银行存款
48、不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营业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同时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银行存款
49、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贷:存货跌价准备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
50、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每期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四)委托贷款
1、企业委托的贷款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未减值委托贷款资产负负债表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借:委托贷款—应计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
3、收回未减值委托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贷:委托贷款—本金
委托贷款—应计利息
应收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投资收益
4、已减值委托贷款资产负负债表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5、收回减值委托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
贷:委托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应计利息
委托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
6、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如果已确认损失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二、非流动资产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不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见“应收账款”科目。
3、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4、已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投资收益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5、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6、收到分期付息、一次还本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支付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7、出售或到期收回未发生减值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投资收益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
8、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金额)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金额)
9、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出售或到期收回已发生减值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减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
减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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