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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
2016-03-27 15:48:58   来源:贵阳翰飞会计培训学校   评论:0 点击: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披露,该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和《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在全国税务系统建立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披露,该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和《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在全国税务系统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明确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有3名以上公职律师的市税务局,要分别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

    《通知》和《办法》对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目标、工作安排以及组织实施作出了规定,规范了公职律师的工作职责、任职条件、证书申领、统筹使用等内容。

    《通知》要求,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有3名以上公职律师的市税务局,分别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办法》对公职律师基本任职条件作了限定,特别要求具有4年以上的税收或法律工作经历,并授权省税务局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低或者调高任职条件,但相关工作经历最低不得少于两年,同时还规定了个人申请、内部初审、统一报批的公职律师证书申领基本程序。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国税务系统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就是要打造一支各方面素质过硬的公职律师队伍,发挥他们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从而为税收改革、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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