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告
2016-10-08 15:15:47   来源: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评论:0 点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公布,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清理了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有利于税务机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为纳税人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建设。因此,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将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并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清理结束后统一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的文件目录及条款,确保税务机关规范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 
三、《公告》清理的范围 
本次清理工作主要针对截至2016年8月31日前,我局制定发布或我局主办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在本辖区内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全部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不含2011年已宣布全文废止【失效】的文件)。 
  四、《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74件,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78件,部分条款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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