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账务处理
2012-12-31 15:21:14   来源:翰飞会计培训(www.hanfeikj.com)   评论:0 点击:

2013年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科目,2013年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应当将本科目的名称改为“3001股本”科目。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二)根据相关规定,经投资者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余额,反映小企业实收资本总额。

3002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二、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照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按本科目。

(二)根据相关规定,经投资者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余额,反映小企业的资本公积。

3101盈余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公司制)按照法律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小企业(外商投资)还应分别“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明细核算。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利润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盈余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公司制)按照法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按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

四、本科目期末贷余额,反映小企业的盈余公积。

3102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本年利润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月度终了结转利润,小企业可以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贷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借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的贷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二)年度终了,应当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103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二、本科目可按“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根据相关规定,经投资者决议,小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科目。

四、年度终了,小企业应当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应付利润)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明细科目(未分配利润)。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小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成本类

4001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

小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可将本科目改为“4001劳务成本”科目,或单独设置“4002劳务成本”进行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核算。

三、生产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二)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可在月度终了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三)小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可于月度终了,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

四、本科目期末借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

4101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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