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中偷税案例
2013-12-16 15:39:49 来源:www.hanfeikj.com 评论:0 点击:
某设备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账务处理实为委托代销业务,而该厂对整个委托代销未通过货物销售核算税务案例:
一、基本情况:
某设备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高压电力车上的测试设备,需与汽车配套销售,故将其产品未进行核算,且往来帐复杂,出现多次往来转利润记录,其账务处理为:
- 发出委托代销产品时:
贷:产成品 1430000
- 收到代销款时:
贷:应收账款-----某汽车厂 1925000
- 结算手续费时:
贷:应收账款-----某汽车厂 5500
- 结转利润:
贷:营业外收入 500500
税务检查人员在增值税年度检查中,根据平时掌握的线索侧重检查往来账户中有关汽车制造厂的明细账项目,发现上述系列账务处理实为委托代销业务,而该厂对整个委托代销未通过货物销售核算。
二、案例分析及税务处理:
按有关规定,应补增值税为:
(1925000+5500)÷(1+17%)×17%=280500(元)
并予以处罚。纳税人应作如下账务处理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805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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