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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费用有哪些?
2015-05-20 15:07:07   来源:翰飞会计培训   评论:0 点击:

员工出差报销的酒店开具的餐饮费发票能否计入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是否准予税前扣除?

一、问:员工出差报销的酒店开具的餐饮费发票能否计入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请问国家规定标准发放的出差人员差旅费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是多少?年会时举行抽奖,中奖的员工是否要交个税?
    答:
  企业所得税方面:员工真实发生的出差餐饮费,凭有效餐饮发票,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原则上可计入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出差餐费报销并税前扣除,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合理原则,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即符合国家有关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或者企业制定的财务管理规定。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个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一定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税。具体标准参照《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你公司职工参加公司年会中奖所得属于职工因任职受雇关系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应当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问: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是否准予税前扣除?     

   答: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三、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准予税前扣除?      

   答: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四、问: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是否准予税前扣除?     

          答: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

  五、问:外企为境内员工支付的境外保险费是否准予税前扣除?     

       答: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有关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或者作为企业内部福利或奖励制度,直接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含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雇员)支付或负担的各类境外商业人身保险费和境外社会保险费,如向境外社会保险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支付的失业保险费、退休金、储蓄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该境外保险费作为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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