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投资收益有关漏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2013-11-14 14:59:37 来源:www.hanfeikj.com 评论:0 点击:
案例为未能正确确认投资收益额,造成所得税的漏缴;税务在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正确处理分析。
未能正确确认投资收益额,漏缴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一、基本情况
甲公司于2011年购入乙公司股票,甲公司所得税率为33%,乙公司所得税率为15%.有关短期股权投资业务如下:
甲公司于2011年1月3日购入乙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单价10.10元,另支付相关手续费500元。
乙公司于4月5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20元。
乙公司股票6月30日每股市价为9.3元。
乙公司股票12月30日每股市价9.6元。
2012年1月2日甲公司将乙公司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122000元,支付相关税费1000元。
税务人员检查时发现,甲公司对外进行短期投资,其入账的投资成本及跌价准备是计提正确,但对于与乙公司的所得税税率的差,未予调整投资收益,造成所得税的漏缴。
二、案例分析及税务处理
正确的财务处理应为:
1.1月份购入时(10000×10.10+50000)
借:短期借款 101500
贷:银行存款 101500
2.4月份宣告发放股利时(101500-2000-10000×9.3)
借:应收股利 2000
贷:短期投资 2000
3.6月份对乙公司股票计提跌价准备(101500-2000-10000×9.3)
借:投资收益 6500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500
412月份冲回计提的跌价准备【(9.6-9.3)×10000】。
借: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000
贷:投资收益 3000
对乙公司的投资所得,应调整2011年的应纳所得额。由于乙公司的所得税率为15%,所以甲公司还应将投资收益按33%的税率进行调整。
2011年应纳所得额=(6500-3000)×33%+【2000÷(1-15%)】×(33%-15%)=1155+423.53=1578.53(元)
6.2006年1月将乙公司股票全部转让:
借:银行存款 1210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500
贷:短期投资 99500
投资收益 25000
乙公司股票全部转让后,则股权转让所得为:122000-1000-101500=19500(元)
会计上确认的股权转让所得为25000元,已在2005年会计利润中反映,所以应调减这部分所得,即:25000-19500=5500(元)
相应地,调减2006年的应纳所得额,假设2006年1月份的会计利润为40000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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