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原材料”账户偷税案例分析
2013-12-10 17:17:13 来源:www.hanfeikj.com 评论:0 点击:
案例为某钢材整制厂通过“原材料”账户对冲,将所取得的差价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偷税的案例分析。
通过“原材料”账户偷税
一、基本情况:
某钢材整制厂,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对外经营废次钢材的销售及该制材销售。税务检查人员在对该单位2005年增值税年度检查中,经检查会计凭证,发现“原材料”账户,有一笔分录同时出现借方、贷方,且金额相等,其财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8230
原材料 18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
原材料 18000
其他业务收入 2300
所附原始凭证为购进材料收到的普通发票及现金进账单。从财务处理及所附原始凭证查实,是该单位将购进货物出售后,通过“原材料”账户对冲,将所取得的差价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按差价申报纳税。
二、案例分析及税务处理:
按有关规定,应补缴增值税918230-230)÷(1+6%)×6%=1018.87(元),并予以处罚。所以纳税人应作财务调整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18.87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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